“掃一掃”動輒幾千元的高檔紅酒,實際售價可能就幾十元,標榜為拉菲、卡斯特酒莊的名酒可能產自無名小莊,是酒糟匯兌出來的“贗品”,這些消費者想象了無數遍的情景、情節,在央視的鏡頭前都現了原形,成了不折不扣的生活現實。面對坑蒙拐騙的黑幕被曝光,商家卻若無其事地回答說:“這全是為了消費者面子而已”!
誰都知道,十幾元、幾十元的紅酒是品不出千元紅酒的口味和香氣的,地下無名勾兌酒莊也灌不入拉菲、卡斯特的品質的,“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買的人“面子”有了,賣的人“錢”掙到了,那么最終消費者就成了劣質產品的買單者、“受害者”。從這個意義上講,灌裝商、經銷商、營銷商,以至于“掃一掃”,都是這個假冒劣質紅酒“忽悠”環節上的參與者,利用消費者“好面子”的弱點予以精準營銷,涉嫌制假售假、消費欺詐是明明白白的。
紅酒市場需求大、擴張快,監管力量捉襟見肘也是不爭的事實,但對違法亂紀行為“露頭就打”是執法部門必須堅守的職責。就此而言,“為了面子”的紅酒經銷亂象急需執法部門介入調查、打擊。(法制晚報 徐義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