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2015年蕭條的市場環境不同,現在白酒市場回暖也給混改之路奠定了一定基礎,外部優質資金更加看好酒類領域。但這并不能說明國內酒企混改已經進入快行道,畢竟國企混改必須要面臨平衡各方關系的問題,而其中政府、國資委、投資方、企業高層、職工和合作商利益均牽扯其中。
從現在的市場情況來看,混改基本分為四個方式:股權出讓,與業外資本合作;員工持股,激發企業內部積極性;大企業并購小企業,形成同業合力;優質大商參股,深度捆綁產業鏈。在筆者看來,無論是上述哪種方式,混改的目的是為了激發企業的競爭力和活力,混改必須要基于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因為涉及到多方利益,這是行業、企業以及地方政府必須思考的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在眾多白酒企業中,國資長期處于一股獨大的地位,現在通過混改寄希望于民資,必然面臨著利益的再分配,如果這種分配制度不能合理照顧雙方的利益,必然嫌隙暗生,為企業重生帶來重重阻礙。(北京商報 劉一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