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洋河”注冊商標的權利人發現,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有家超市銷售的白酒涉嫌侵犯他們的商標權。
近日,這起商標侵權案已在通州區人民法院一審審結。
庭審中原告稱,去年4月13日,他們采用公證取證的形式,在通州區平潮鎮的一家小超市,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以25元的價格,購買了一瓶“藍色國賓經典酒”,并取得“超市”小票一張。
庭審中,法官當庭拆封公證封存的被控侵權產品外包裝,與已注冊的商標進行現場比對。
由于被告未提供證據證明被控侵權產品的合法來源。法院最終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支出的合理費用共計1.5萬元。
法官也提醒廣大經銷商,要合法經營,不要被不當之利所誘惑,最終反而得不償失。(九州糖酒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