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門日前聯合發布《關于加強對電子商務領域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嚴厲打擊整治電子商務領域違法失信行為,鼓勵在已有的限制新設立賬戶等13項聯合懲戒措施基礎上,結合地方實際,創新制定聯合懲戒措施。
一是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力度,充分發揮“信用中國”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作用,推動電子商務平臺基本信息、信用信息及重大事件信息披露。
二是加大對失信主體的懲戒力度,各地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和地方實際,制定地方電子商務失信主體認定標準,并將認定后的電子商務領域“黑名單”納入聯合懲戒。相關部門已有失信企業認定標準的,按其規定執行。
三是嚴厲打擊整治電子商務領域違法失信行為,鼓勵在已有的限制新設立賬戶等13項聯合懲戒措施基礎上,結合地方實際,創新制定聯合懲戒措施。
通知強調,對逾期未整改的加大懲戒力度。對“黑名單”中限期未整改到位的失信主體,省級工作組須采取以下懲戒措施:約談失信主體主要負責人。通報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和行業協會商會,加大對失信企業的監管力度,提高檢查頻次,依法依規限制經營或融資授信等懲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