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酒協〔2019〕22號
關于在全省酒業開展“中華歷史文化名酒”“中華文化名酒”認定推介工作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
根據中國詩酒文化協會中詩酒協〔2019〕29號文《關于開展“中華歷史文化名酒”“中華文化名酒”認定推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為振興豫酒、提升豫酒企業文化競爭力,讓豫酒為中原出彩作出更大貢獻,經研究,在全省酒業開展“中華歷史文化名酒”“中華文化名酒”認定推介工作?,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推介范圍
河南省酒業協會、中國詩酒文化協會會員單位。
二、認定推介原則
企業自愿申報,協會不收取任何申報費用。
三、有關要求
1、從即日起開始報名,申報單位按照中國詩酒文化協會的文件要求統一寄送紙質材料及品評樣品酒;
2、企業申報材料經過專家認定合格后,中國詩酒文化協會派出專家組實地考察,具體時間由中國詩酒文化協會另行通知;
3、報名情況同時向河南省酒業協會報備。
四、協會聯系人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陳幸良:15903657771
陳山箏:15036046095
點擊下載附件:
1 、 中國詩酒文化協會中詩酒協〔2019〕29號文《關于開展“中華歷史文化名酒”“中華文化名酒”認定推介工作的通知》.pdf
2、 《“中華歷史文化名酒”“中華文化名酒”認定推介暫行辦法》.pdf
主題詞:行業活動 文化名酒 認定推介 通知
河南省酒業協會辦公室 2019年6月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