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貴州省紀檢委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貴州省委批準,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茅臺集團原副總經理高守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高守洪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他人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在與所任職企業有業務關系的企業投資入股、違規兼職取酬;違反生活紀律,追求低級趣味。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省監委委務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高守洪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