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酒類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安辦〔2011〕23號文件)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實體零售創新轉型的意見”(國發辦〔2016〕78號),進一步規范酒類流通秩序,努力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鼓勵誠信經營,樹立典型,引導行業自律,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酒行為,促進酒類行業健康發展,保障消費者飲酒安全,中國酒類流通協會決定2021年繼續開展創建“放心酒工程”活動。
根據中國酒類流通協會中酒流通協〔2021〕02號《關于2021年開展創建放心酒工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河南省酒業協會繼續組織推薦會員單位參加“放心酒示范店(企業)”申報工作。
自中國酒類流通協會開展創建“放心酒工程示范企業(店)”工作以來,我省已有多家單位獲得國家級協會認定“放心酒工程示范企業(店)”的稱號,取得了廣泛的影響及社會的好評,為酒類流通行業樹立了行業榜樣和標兵。為繼續加強我省酒類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建立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現結合我省實際,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河南省酒業協會會員單位;
2、曾榮獲省級放心酒工程示范單位(店);
3、照章納稅,證照齊全,無違法、違規經營記錄。
二、申報程序
1.請申報企業按照《中國酒類流通協會國家級放心酒工程創建管理辦法》的要求,填報“國家級放心酒工程·示范店(企業)”申報書(相關申報材料)及承諾書一式三份(附電子版),經省轄市酒類行業協(商)會初審蓋章后于2021年3月15日之前報送河南省酒業協會流通委員會。
2.河南省酒業協會流通委員會收到申報材料后將進行材料審核查驗,對符合要求的企業統一推薦報送中國酒類流通協會審核。
三、申報要求
今年的“放心酒示范店(企業)”創建工作將本著“認真求實、公平公正、堅持標準、嚴格要求”的原則進行,為此提出以下要求:
1、企業須如實填報,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立即取消申報推薦資格;
2、請各省轄市酒類行業協(商)會按照標準要求,認真推薦,簽署意見并蓋章。
四、第四批到期復審事宜
中國酒類流通協會2017年開展第四批創建“放心酒工程”活動在河南省各省轄市酒類行業協(商)會、協會會員單位的共同努力和廣大企業的大力支持下,8家會員單位榮獲“放心酒示范店”稱號并在2018年10月18日進行了授牌。
按照中國酒類流通協會創建放心酒示范店管理辦法的規定,獲得放心酒示范店的企業有效期為三年,故2018年10月18日授牌的河南放心酒示范店(企業)今年到期。為了更好的推進放心酒示范工程建設,嚴格堅持創建標準的要求,請愿意繼續參與這項工作的企業可按照中酒流通協〔2021〕02號文件要求重新申報,不再參與的企業則按規定不再享有“放心酒示范店”稱號。
第四批放心酒示范店(企業)名錄:
1、河南皇溝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2、河南酒便利商業股份有限公司
3、河南瑞達酒業有限公司
4、河南世嘉酒業有限公司
5、洛陽市樂購商貿有限公司
6、河南中州皇冠貿易有限公司
7、安陽市殷都區安鋼金航商貿·金航商貿煙行酒庫
8、河南億佳實業有限公司·鄭州市CBD商務西七街國酒茅臺專賣店
五、聯系方式
河南省酒業協會流通委員會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緯四路12號
聯系人:何 偉18538031884
薛 軍 18137137771
郵箱:hnjx999@126.com
附件1.中酒流通協[2021]02號關于2021年開展創建放心酒工程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中國酒類流通協會放心酒工程”創建管理辦法
附件3.放心酒工程·示范店申報書
附件4.放心酒工程·示范企業申報書
河南省酒業協會
2021年1月26日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