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開展2020年度優秀豫酒經銷商
推薦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酒類行業協(商)會,酒類生產、流通企業:
為貫徹河南省委省政府對全省白酒業轉型發展的指示精神,大力推動、促進豫酒振興,鼓勵豫商賣豫酒,展示豫酒經銷商風貌,樹立豫酒銷售標兵,經河南省商務廳研究同意,由河南省酒業協會聯合河南省糖酒食品流通協會及有關行業專家開展2020年度優秀豫酒經銷商認定的推薦申報工作。按照河南省商務廳對協會工作指示要求,結合省轄市協會工作特點,由各省轄市、省直管縣酒類行業協(商)會充分發揮協會職能,上下聯動,嚴格按照有關要求,本著自愿原則,公正、公平、公開的組織所在轄市區流通企業進行申報、認定、推薦(各地市推薦五家以內企業參加)。
此工作旨在樹立經銷河南地產酒銷售標兵,引導經銷商銷售豫酒,在推動行業發展、誠信興商、熱心公益事業、樹立豫商形象等方面所取得的突出貢獻給予表彰。
一、推薦條件
(一)企業注冊地為河南省境內,酒類經營證照齊全,在本行業有三年以上經營年限。
(二)企業組織架構合理、權責清晰、激勵機制健全,無勞資糾紛,企業文化積極向上,有健全的業務渠道網絡。
(三)無失信、違約及消費者投訴等不良記錄。
(四)熱心公益事業,積極參與行業活動,在行業內具有一定影響力。
(五)積極銷售豫酒。此次推薦活動以豫酒銷售額為主要考量標準。
二、申報程序
此次申報優秀豫酒經銷商,申報單位務必保證申報數據真實有效,杜絕虛報瞞報情況發生,數據如有出入將取消推薦資格。
(一)協(商)會認定、推薦:由各省轄市、直管縣酒類行業協(商)會先行對照入圍條件,組織當地流通企業進行認定,對符合入圍條件的優秀豫酒經銷商企業進行“2020年度XX市優秀豫酒經銷商”表彰,在所轄市認定的前十家優秀豫酒經銷商企業向河南省酒業協會推薦。
(二)省酒業協會、省糖酒食品流通協會及有關專家共同認定:結合省轄市、直管縣酒類行業協(商)會推薦入圍申報的企業,專家組將匯總、審核報河南省商務廳批復,對符合“2020年度優秀豫酒經銷商”條件的企業,報河南省白酒業轉型發展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給予表彰,并聯合專業媒體機構進行宣傳報道。
三、工作程序
(一)地市推薦入圍認定:請于2021年3月31日之前填寫附件及相關材料報送省酒業協會、省糖酒食品流通協會。
省酒業協會和省糖酒食品流通協會及專家組將對自薦、各轄市協(商)會推薦、豫酒企業推薦等企業資料匯總核實后報省商務廳,由省商務廳審核后報河南省白酒業轉型發展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二)表彰獎勵:河南省白酒業轉型發展專項工作領導小組適時召開表彰大會,對2020年度優秀豫酒經銷商進行表彰,并給予獎勵。
四、聯系方式
河南省酒業協會流通委員會
地 址:鄭州市金水區緯四路12號 郵編:450000
薛 軍 18137137771
河南省糖酒食品流通協會
地 址:鄭州市金水區金水路30號 郵編:450000
張 倩 13526582854
附件:1.河南省優秀豫酒經銷商認定辦法
2.“2020年度優秀豫酒經銷商”申報表
附件1、2.doc
河南省酒業協會(代章) 河南省糖酒食品流通協會 (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