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呼喚風險交流
2014年國際食品安全大會上,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再次成為與會專家探討的話題。食品安全問題越來越受到社會關注,公眾的飲食安全感與食品安全狀況透明度關聯甚密,科學事實與公眾認知又處在“真空”地帶的兩端。因此,捏合社會關注點與公眾訴求點,需要一個良好的溝通環境和平臺。食品安全風險交流機制無疑是搭建企業與消費者信息樞紐的最佳路徑。
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越來越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三鹿”奶粉事故、“鎘大米”反映出“食品安全風險信息交流”的不對稱局面。我們認為:公眾的食品安全感受與具體食品的品質要素、衛生質量狀況密不可分,也與公眾對食品安全各類風險因素的了解及認知程度密切相關。構建監管部門與公眾之間的食品安全風險交流機制,對促進食品安全的社會化管理、增進公眾對食品安全的信心,具有不可替代的現實意義。
何謂風險交流?就是在整個風險分析過程中,由相關人員對風險的認知相互交換信息和意見,交流內容包括對風險管理的解釋和風險管理決策的依據,為什么制定標準等。這就好比食品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的一通長途電話,食品企業和消費者分別站在各執聽筒的一端,政府負責連線轉接,媒體則站在客觀公正的位置,監督一切。
風險交流是一項技術性與政治性都很強的任務,政府應當設立從事風險交流的專門機構或部門。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已經成立了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中心職責包括風險交流。我省也發布了《2014年河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要點》,并指出要加快推進省、市、縣三級監管信息平臺建設,實現信息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逐步建立覆蓋生產經營、行政監管、社會評價全過程的信息化體系。
目前,發達國家已經普遍建立了比較完善的食品安全風險交流機制。但是,風險交流在實踐中是我們的薄弱環節。特別是在食品安全問題高度敏感化的背景下,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工作的不及時、不到位、不準確,都會對食品安全事件處置造成不利因素,甚至造成消費者認識的混亂或誤解、產業界蒙受巨大經濟損失、政府公信力下降等負面影響。
事實上,政府和專家的立場與消費者是一致的,產生分歧的原因是雙方的信息不對稱。我們不僅應該滿足老百姓的知情權,更應該讓老百姓了解清楚和透徹。唯有信息透明了,各方認可了,我們才可能真正把食品安全標準落到實處,為食品安全營造良好的環境。(郭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