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貴州茅臺集團發表聲明,向近期通過影視媒介播出的假冒貴州茅臺酒的行為開戰,要求行為責任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及時聯系聲明人磋商善后事宜。否則,聲明人將依法采取有效手段,追究相應者的侵權責任”。
對于茅臺來說,這應該不算一個新聞,但是問題在于,原來偷偷摸摸地假也就算了,現在明目張膽登堂入室地在媒介上聲情并茂地發布廣告,是可忍孰不可忍,再不這樣聲明,茅臺還有沒有產權意識?
茅臺此舉結果如何,目前尚看不清,但是非茅臺產品得以招搖過市,其實關乎到不少問題——制假者的投機心態以及購買者的虛榮心理。
從茅臺這次聲明中可以看到,除了本埠媒體外,茅臺集團只選擇了大家公認的高、大、上的全國性媒體。貴州茅臺酒廠名譽董事長季克良說過,在茅臺歷史上,曾有一度在銷量、利潤方面均不敵另外名酒,僅僅是背了一個國酒的名號和紅色的記憶。后來老先生從健康角度連續撰文數十篇,廣予刊播,從而把茅臺送到新長征路上。
現實中和茅臺這種管理相仿的還有不少,在管理角度無疑杜絕了許多跑冒滴漏現象,但是,一個不交流、不調查、不思考,靠長官意志拍腦袋定案的團隊,胸襟中能有四兩撥千斤的心跳方案嗎?
年年打假,年年跑靶。一直被模仿,從未被超越,這已經是許多名酒打假辦的工作常態。除了上面的原因外,各種名酒近年來不斷開發面市的系列產品也同樣是造成今天假冒上位的原因,五糧液有五糧神、五糧醇、萬事如意、紅太陽,瀘州更是多得沒法數——你今天有名醬、隔天又出漢醬,以這個發展速度,社會上他人再弄出一個秦醬,自詡茅臺家族,因為開發速度快而又沒有普及的渠道,老百姓相信他們也是必然的結果。
我個人就遇到這樣的情況,一個親戚很興奮地拿出茅臺迎賓酒告訴我:“今天中午一定留下來,我們喝茅臺,這瓶茅臺是某某送的。”他興致高昂,使我不忍再說。這在一定程度上顯示了老百姓對茅臺的品牌崇拜心理,有需求自然有市場,也是在這個時候,一些商家走上了自造“茅臺”的道路,抱著名酒的品牌資源自食其利。
書寫至此,忽然有一個想法,在這個正宗名門與旁門左道的對決中,除了聲明之外,有沒有一種新的而非溫良恭儉讓的方法制敵。以個人愚見,茅臺旗下漢醬、仁酒、王子、迎賓,品牌眾多,能不能從此取一款產品,用以牙還牙的手段,在自己專賣店里搞幾場暖春行動,也溫熱一下那些對茅臺品牌追隨者的心靈,系出名門,高下立判。而現在,僅僅是訴求于法律,不能算一個萬全之策?。ㄒ娰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