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5年河南省著名商標評審的通知
近日,河南省工商局發布了榮獲2014年河南省著名商標的河南各地市企業名單,共有551家新申請的商標和494家重新認定的商標被評為河南省著名商標,這充分證明,企業對品牌的重視,政府對企業品牌的支持。
河南省各地市相繼出臺了支持政策,鼓勵企業爭創馳名、著名商標。
2014年10月6日,鄭州市人民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入推進商標戰略實施的意見》,市政府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將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獲得河南省著名商標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2013年12月份新鄉市政府出臺的《新鄉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商標戰略促進經濟發展的意見》中再出“重磅”鼓勵政策,對新認定的河南省著名商標,每件獎勵10萬元。其中8萬元獎勵給企業,2萬元獎勵參與工作的市直有關部門和縣(市)、區或管委會有關部門。
2012年2月1日,洛陽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市工商局起草的《關于大力實施商標戰略的意見》。未來5年內,我市將大力實施商標戰略,計劃到2015年全市注冊商標超萬件,對新認定的中國馳名商標每件獎勵資金由過去的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對河南省著名商標獎勵10萬元。
2013年12月,許昌市將根據《許昌市創建名牌獎勵辦法》,對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被認定為“河南省著名商標”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
2014年8月25日,商丘市政府下發了《關于實施商標戰略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定對我市當年獲得中國馳名商標且入庫稅金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市政府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對當年獲得河南省著名商標且入庫稅金在200萬元以上的企業,市政府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2013年12月5日,南陽市政府62次常務會議上通過了《南陽市關于實施商標戰略的意見》,初步形成了完善配套的政策保障體系,全市13個縣區均已出臺爭創河南著名商標、中國馳名商標獎勵辦法和規定,對中國馳名商標的獎勵由30萬元提升到50萬元,對河南省著名商標的獎勵提升到20萬元。
2014年10月23日,信陽市政府決定對榮獲2013年度“中國馳名商標”的河南黃國糧業有限公司等2家企業和榮獲“河南省著名商標”、“中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信陽市南灣水庫漁業開發有限公司等15家企業給予通報表彰,并根據《信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商標戰略的意見》(信政〔2013〕36號)文件規定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