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獲銀質獎寶豐獲甲等大獎
獲獎名酒終有定論,茅臺銀質獎,寶豐甲等大獎。
近日,茅臺酒在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上是否獲得金獎遭網友質疑,央視也通過《茅臺酒“金獎”遭質疑》為題再次報道該事件并引發關注。
據了解,巴拿馬萬國博覽會設六個獎項,其中(甲)大獎章、(乙)榮譽獎章和(丁)金質獎章均為一等獎,(戌)銀質獎章為二等獎,(己)銅質獎章為三等獎,(丙)鼓勵獎只給證書不發獎牌。據報道,在獲獎版本中,茅臺酒獲得的獎項是二等獎,也就是銀質獎章。而在獲獎名單中獲得最高獎的就有5種,其中4種就是今天的河南寶豐酒、陜西西鳳酒、河北衡水老白干、山西汾酒。
據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甲等大獎章獲得者寶豐酒業相關負責人介紹,在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上,中國展品獲各類獎章1000多枚,獲得甲等大獎章的白酒只有3種,分別是山西高粱汾酒、直隸高粱酒和河南(官廳)高粱酒,這3種均為清香型白酒,而寶豐酒是河南省唯一的清香型白酒。
按照相關歷史資料記載和各方面專家的考證,河南選送的高粱酒就是寶豐酒,《中華民國省區全志》1917年記載:河南各處多以高粱釀酒,名曰蒸酒。寶豐產者為多,輸于外省,年百余萬斤,凡售者多以寶豐原酒為名。
國家檔案館文獻也明確記載:在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上,獲得(甲)等大獎章的是河南(官廳)高粱酒。由此可看出,河南(官廳)高粱酒應該就是現在的寶豐酒。故宮博物院研究員都成樂認為,當時征集參加巴拿馬賽會物品時,民國政府農業部給每一家商號都發有征集文憑,記載得清清楚楚,獲獎的河南高粱酒就是今天的寶豐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