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老酒”侵犯老窖商標被罰10萬元
晃眼一看,“瀘州老酒”的酒還以為是瀘州老窖。去年,因為侵犯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瀘州老酒酒業有限公司被罰10萬元。這就是去年四川省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例中的一個。
昨日,四川省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小組召開了2015年四川省知識產權保護新聞發布會。會上發布了《2014年四川省知識產權保護狀況》白皮書,以及去年的典型案例。
去年8月份,根據消費者及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投訴,瀘州市工商局執法人員對瀘州市納溪區的“瀘州老酒酒業有限公司賴高淮實驗基地”進行現場檢查。結果,執法人員發現該基地倉庫內堆放有印有“瀘州老酒 原味原酒”、“瀘州老窖第七代傳人 賴高淮”等字樣的系列成品酒共計1100件。
工商部門查明,瀘州老酒酒業有限公司至案發時止,該公司違法經營額共計123240元。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該公司行為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2014年12月6日,瀘州市工商局依法責令瀘州老酒酒業有限公司停止侵犯“瀘州”牌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并作出沒收相關侵權產品,罰款人民幣1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2014年,四川全省檢察機關批準逮捕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69件121人,起訴115件218人。全省法院共受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3843 件,審結3544件。全省公安機關共偵辦各類侵犯知識產權和假冒偽劣犯罪案件1013起,抓獲犯罪嫌疑人902人,打掉犯罪團伙122個,搗毀產、銷、儲窩點314個,繳獲假冒偽劣商品、注冊商標標識等700余萬件(套),涉案金額8.3億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