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酒協【2015】29號
關于授予河南省百泉春酒業有限公司等企業
“豫酒品質標桿企業”榮譽稱號的決定
各會員單位:
在2015比利時布魯塞爾國際烈性酒大賽中,豫酒參賽產品獲得了大金獎1個、金獎11個、銀獎3個的優異成績,其中:大金獎占中國白酒獲大金獎總數的12.5%,金獎占中國白酒獲金獎總數的13.58%。這說明豫酒已經得到了國際酒界的認可,品質位居全國酒類行業前列。
為提高豫酒品質和豫酒公信力,營造濃厚的豫酒消費氛圍,經研究決定,授予河南省百泉春酒業有限公司等豫酒獲獎企業“豫酒品質標桿企業”榮譽稱號(名單附后)。
希望獲獎企業戒驕戒躁,抓住機遇,乘勢發展;希望各會員單位要向獲獎企業學習,打好品質基礎,創新品質個性,抓住酒類調整期發展的新機遇,為推動豫滿中國的豫酒夢早日實現而努力奮斗!
附企業名單(排名不分先后):
河南省百泉春酒業有限公司;
河南省宋河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仰韶酒業有限公司;
河南五谷春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皇溝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寶豐酒業有限公司;
河南省富平春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河南省姚花春酒業有限公司;
河南省傅潭酒業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8日
主題詞:行業活動 標桿企業 表彰 通知
河南省酒業協會辦公室 2015年9月1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