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種酒類產品上河南省食藥監食品抽檢黑榜
近期,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酒類食品開展了專項監督抽檢,抽檢樣品152批次,抽檢項目合格的樣品147批次,不合格的樣品5批次。
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產單位、產品和不合格指標信息如下:
煙臺馬登來莊園葡萄酒有限公司生產的橡木桶干紅葡萄酒的酒精度為16.2%vol,標準為10.5%―12.5%vol,比標準值上限高3.7度;
貴州黔莊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寂寞小酒檢出不得在其中使用的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甜蜜素),檢出值為2.12mg/kg;
廈門皖古香泉釀酒有限公司生產的臺灣高粱酒的酒精度為48.3%vol,標準為52%―54%vol,比標準值下限低3.7度;
內蒙古寧城御泉坊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悶倒驢酒的酒精度為60.0%vol,標準為66%―68%vol,比標準值下限低6度;
河南省滎陽市鄭仕酒業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鄭仕石榴養生酒的酒精度為6.8%vol,標準為8%―10%vol,比標準值下限低1.2度。
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外省生產單位的,已按規定移送相應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省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已要求標稱企業所在地鄭州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立即對相關單位依法處理,責令其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