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大河報上刊發了《河南老窖“今年買酒明年返現”是空話》一文,一時間“買酒返現”這一模式引起了多方關注。質疑的聲音很多,鄭州致俊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總經理孫乾認為,買酒返現聽上去很美,但從開始就是給消費者挖了一個坑,吸引那些愛占便宜的消費者往里跳。著名行銷專家、山東溫和酒業有限公司總經理肖竹青則直指這種行為涉嫌非法集資。正一堂機構董事長楊光把這種行為稱為一種游戲,這種游戲被稱作是“龐氏騙局”,終會崩盤。
相反,也有人指出,買物返現并非沒有先例,鄭州有一家知名房地產公司20多年前曾推出“全額付款,十年返本”的營銷模式,并且10年后該公司真的兌現了當初的承諾。
那么,這種模式到底是一種有效的促銷模式,還是一個陷阱?下面我們來還原一下“買酒返現”的幾個步驟。
第1步
發布信息,收取酒錢
“買酒返現”活動,聽上去就很誘人。企業一般采取這樣幾種方式,在媒體上公開發布信息,或在街上發傳單,或利用微信、微博、論壇等網絡平臺進行傳播。接下來,企業開始坐等顧客上門,辦理交錢、購酒手續。也就是說,是有一定宣傳成本的,或是幾千或是幾萬元甚至更多。
在消費者購酒的過程中,企業銷售了產品,回籠了資金,同時給予消費者一年后等額返現的承諾。不知開展買酒返現活動的企業最終收獲如何,暫假設一組數據,一人購買1000元的酒才可參加活動,如果有100人參與,對開展活動的企業來說就有10萬元酒款到賬。如果有1000人參與,企業則收入100萬元。如果10000人參加,企業則收入1000萬元,以此類推。
第2步
酒錢用途,多種去向
酒賣出去,錢收上來了。這個錢要去往哪里?也是許多人比較關心的問題。
接著剖析上面的假設,當企業得到10萬元酒款時,這個費用也許可以短期內解決企業的燃眉之急,比如支付廣告宣傳費用、房租、員工工資等。當企業得到100萬元,則可支付釀酒用的糧款,甚至拿去投資理財。
因為這些收入要等到第二年同期才返還給消費者,所以對于企業來說,等于白用了一年酒款,還節省了利息。
第3步
兌現承諾,按時返現
單看前面兩步,開展“買酒返現”活動的企業并無后顧之憂,甚至可能一下變得擁有充裕的資金流。
但是,不管怎么說,收入10萬元也好,100萬元也罷,到一年約定期限以后,還是要返還給消費者的,這就意味著酒企支付給消費者的10萬元甚至100萬元的酒水是沒有收入的,酒企必須在短短的一年時間里,利用收到的10萬元或者100萬元酒錢進行增值,以支付企業的酒錢還有宣傳成本。
分析1
購酒款一年內增值空間有多大?
我們請經濟人士分析一下這10萬元干什么才能實現良性循環。企業可以拿去做投資,讓錢生錢。其一,定期存銀行。據鄭州一銀行客戶經理計算,一年利息應該是1950元。如果活期存銀行,一年利息則只有350元左右。其二,拿去做風險投資,按30%的回報率計劃,一年收益為3萬元。照這樣計算,一年以后企業將購酒款全部返還給消費者后,必然還將面臨新的壓力。
以上面第二步假設的數據來分析,當企業收入10萬元酒款時,雖然解決了企業的燃眉之急,但一年后一旦將10萬元返還給消費者,企業將再次面臨新的燃眉之急。因此,要想不間斷地解決企業房租、員工工資等迫切問題,這個活動就要持續地進行下去,吸引更多的人參與購酒,才能解決企業循環存在的難題。一旦后續資金無法跟上,這個活動的鏈條就斷了。這樣,企業對后來參與活動消費者的承諾就容易落空。
分析2
“買酒返現”能否長久?
企業收到10萬元,如果不用于投資,而是用于酒品再生產,那么它需要具備什么條件?
鄭州煮酒閣商貿有限公司總經理李策認為,“買酒返現”的初衷是好的,一可以以產品為企業聚人氣,二以產品為企業增加資金流,三對產品起到廣告宣傳的作用。
的確,“買酒返現”活動,從另外一種意義上來說,相當于酒企為了推新品請消費者免費試飲,如果該酒品品質好,口感好,價格合適,試飲的消費者轉而再次購買該酒品,那么酒品銷售就能形成良性循環。但是綜觀買酒返現的酒品,卻大多不是暢銷產品,多數是三線甚至是四線不出名的酒品,而沖著買酒返現購買的消費者,只是抱著占便宜的心態,并非對活動酒品有好感,很難形成對該酒品的忠誠度,酒企也將很快面臨難以為繼的局面。
但是,李策指出,買酒返現相對于其他買五箱贈一瓶等營銷模式而言,成本過高,只能短期促銷,注定不能長久。
河南省酒業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蔣輝對此表示贊成,他說,隨著物價上漲和人員工資等成本的增加,酒的生產和促銷成本越來越高,買酒返現等于不計成本在搞活動,這對以追求利益為最終目的的企業來說是難以持久的。
分析3
能否效仿房地產公司十年返本模式?
鄭州有一家知名房地產公司,在20多年前曾推出“全額付款,十年返本”的營銷模式,當時就曾轟動一時,而且在10年后兌現承諾,讓這家房地產公司更是名聲大振,成了誠信經營的典范。
乍一看,“全額付款,十年返本”的營銷模式,與“買酒返現”活動有類似之處。不過,房產和酒在產品屬性上有著本質的區別,而且在時間跨度上也完全不同。
首先,房地產行業盈利空間遠高于酒行業。房地產行業在關鍵節點對資金的需求非常高,比如交土地出讓金、土地拍賣款等。而房地產房子和土地的增值空間非常大,價格翻了好幾番,也就是說,該房地產企業10年前收到的10萬元房款,在10年內變成了100萬元,該房地產企業從100萬里返還給消費者10萬元房款完全沒問題。相對的,酒行業則沒有這么大的盈利空間。
其次,該房地產企業營銷案例的時間跨度比較大,10年的時間,即使是放在銀行里吃定期利息,收入也很可觀。而酒行業買酒返現的時間一般只有一年,這么短的時間很難有這么大的增值空間。那么,酒行業能否把買酒返現的時間跨度延長到5年或者10年呢?答案是不容易,因為房價相對較高,酒的價格相對較低,另外,房子是不動產,而酒則是快消品,同樣的促銷方式,人們對于促銷時間跨度的心理承受能力是不一樣的。(霍坤峰 楊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