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整理不合格名單發現,包括重慶市江津酒廠(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規格為500mL/瓶(酒精度52%vol)的江津老白干酒(小曲清香)、四川綿竹市綿虹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規格為500ml/瓶(52%vol)的六年陳釀老白干酒(清香型)等在內的產品均因不得使用的紐甜項目被查不合格。
成都市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上述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區(市)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等規定開展了核查處置,責令違法生產經營者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徹查問題原因并全面整改。涉及其他地(市)州和外省(市、自治區)的,市食藥監局已按照有關規定,將不合格產品情況第一時間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省局進行了通報。
現將抽檢結果予以公告,并提示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31反映。(四川新聞網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