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的規定,2016年6月新疆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全區范圍內生產經營的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罐頭、酒類、水果制品、糕點、蜂產品、食用農產品等25大類805批次食品進行了監督抽檢。其中,食品監督抽檢項目合格的樣品767批次,樣品合格率95.3%,不合格樣品38批次,樣品不合格率4.7%?,F將有關產品抽檢信息予以公告,合格及不合格產品信息詳見附件。
針對此次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地(州、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開展核查處置工作,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落實主體責任,采取封存庫存不合格食品,暫停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問題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風險。核查處置情況于2016年10月15日前公布。
消費者如果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產品,請撥打12331投訴舉報熱線進行投訴或舉報。
本次抽檢的酒類包括白酒、葡萄酒、啤酒、其他蒸餾酒和以發酵酒為酒基的配制酒。抽檢依據是GB/T 10781.1—2006《濃香型白酒》、GB2757—201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蒸餾酒及其配制酒》、GB2762—201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15037—2006《葡萄酒》、GB 4927—2001《啤酒》、GB 2758—201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發酵酒及其配制酒》、GB/T27588—2011《露酒》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抽檢項目包括鉛等重金屬,酒精度等理化指標,苯甲酸等食品添加劑等25個指標。共抽檢酒類樣品43批次,覆蓋我區25家企業。其中:1.抽檢其他蒸餾酒2批次,不合格樣品數為1批次,檢出不合格的項目為酒精度。2.抽檢以發酵酒為酒基的配制酒3批次,不合格樣品數為3批次,檢出不合格的項目為乙?;前匪徕洠ò操惷郏?。3.抽檢白酒29批次,不合格樣品數為1批次,檢出不合格的項目為酒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