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供白酒被叫停 茅臺五糧液等酒企已停產
新京報訊 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下發通知,要求嚴格規范白酒標簽。其中,不準生產標注“特供”、“專供”、“專用”、“特制”、“特需”等字樣的白酒。
四川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經理郭賓則表示,五糧液已于去年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之前或者更早就不再生產特供酒了。同時,山西杏花村汾酒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韓建書也對新京報記者稱,汾酒集團去年就不再生產特供和專供酒了。
記者查閱茅臺、五糧液官方網站發現,陳年茅臺酒、普通茅臺酒、低度茅臺酒、其他醬香系列、五糧液酒等系列產品,并未出現“特供”、“專供”等字樣。不過,在陳年茅臺酒系列產品介紹中稱,其有“國酒”之稱。
在洋河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司辦公室主任滕小燕看來,“特供是基于客戶的需求”。白酒企業做一些特殊的標志出來,會迎合很多客戶的品味和需求,并不是真的要特別供給某個群體。“去年就已經取消生產特供酒”,滕小燕如是說。
近日,記者致電酒鬼酒、瀘州老窖等多家白酒企業,均表示目前已不再生產特供酒。
■ 回應 食藥總局:“特供”禁令并非新規定
前日,國家食藥總局官網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白酒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標簽管理一節禁生產標注“特供”字樣白酒的表述,引發媒體關注和網絡熱議。
國家食藥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禁止生產標注“特供”、“專用”等字樣的白酒,一直是白酒標簽管理規范的內容,此前,主管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的工商總局也就此印發過專門的規定文件。
今年,由于食品安全的生產、流通、餐飲環節職能整合至食藥監管部門,食藥總局在制定進一步加強白酒安全監管的文件時,也對此前分由質檢、工商部門制定的食品生產、流通環節安全規范進行了梳理、整合。因此,標簽禁用“特供”、“專用”字樣并非對白酒生產企業的新規定,而是重申。新京報記者 魏銘言
■ 分析
“特供酒”更多是營銷手段
不準“特供”已不是頭一回,專項整治活動也從未停止過。早在2004年有關部門就發出《關于嚴禁在商業廣告中使用國家機關名義的緊急通知》,此后幾乎每隔一兩年就要進行一場整頓行動。
今年3月,國管局、中直管理局、財政部、審計署、工商總局等五部門就聯合下發通知,嚴禁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自行或授權制售冠以“特供”、“專供”等標志的物品。
為何“特供”酒屢打不絕?“特供跟中國幾千年的傳統文化有關,是封建時期的官尊民卑和特權意識的延續。”白酒專家舒國華對新京報記者表示,早在物資匱乏的計劃經濟時代,商品短缺,確實存在特供、特需、特制、專供等現象。但是,現在基本是“小康社會”了,不再需要特供了。
舒國華稱,近些年來,特供商品已不是真正的特供了,跟普通的大眾化產品沒有區別,甚至并不比市場化產品好。對此,大同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胡曉輝表示,“近年來的特供,其實是營銷手段”。
■ 探訪 特供白酒“轉戰”網店
記者昨天走訪北京順天府等超市以及豐臺幾家白酒專賣店,沒有看到“特供”、“特需”等字樣白酒。
“特供酒早就不讓賣了”,一家白酒專賣店人員說,很久以前就接到過政府部門的要求。
不過,在一些網絡購物電商平臺上,“特供酒”身影依然不少。記者登錄淘寶網,輸入“特供”字樣,立馬顯示出有8.02萬件貨物,價格高的也不過數百元。而在京東商城上,“特供酒”也不少,其中一種為五糧液外交使團特供52度,價格1108元。 (新京報 廖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