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引酉”這個真不是張弓酒
同行名字新,臉卻“熟”
張弓酒業很鬧心,先舉報后起訴
近日,我省著名商標“張弓”被另一個商標“張引酉”搞得有點鬧心,張弓酒業公司向工商部門舉報后,商丘市工商局已指令民權縣工商局查處;同時,對于銷售“張引酉”白酒的經銷商,張弓酒業公司也以商標侵權、不正當競爭為由向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張弓吐槽:
白酒市場上出了個“張引酉”
22日,張弓酒業公司市場監察部負責人告訴大河報記者,去年11月,他們接到民權縣張弓酒經銷商反映,該縣城出現“五釀酒業專賣店”,銷售近似張弓酒的產品,包括他們在市場上銷售較好的木盒張弓酒、圓筒張弓酒,這些產品包裝上使用“河南張弓”字樣,侵犯了河南張弓酒業的商標使用權。
“更讓我們難以接受的是,他們打出了‘張引酉’的商標誤導消費者。”該負責人說,張弓酒業公司向工商部門舉報后,民權縣工商局查扣了200件內部特貢 “張引酉”白酒。
據張弓酒業公司人員稱,2010年12月注冊“張引酉”商標的是寧陵縣金九酒業有限公司,而目前使用“張引酉”商標的是“河南張弓五釀酒業有限公司”。
工商局:“張弓”商標應受保護
“經查,‘河南張弓五釀酒業有限公司’沒有經過工商注冊。”商丘市工商局商標廣告科科長董敬宗說。
董敬宗稱,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國家商標局對申請的注冊商標審核后,進行為期3個月的商標公示,如公示期間,無人提出異議,就可以頒發商標注冊證。“張引酉”的商標注冊證已經頒發兩年了,在其公示期間,張弓酒業沒有及時發現,也沒有提出異議,導致“張引酉”的商標注冊成功。但“張引酉”在產品包裝上,不能出現“河南張弓”字樣,否則工商局可以查封其產品。
董敬宗告訴記者,“張弓”是河南著名商標,應該受到保護。“目前證據不充足,無法認定‘張引酉’侵權,按產品圖形來說,可以認定‘張引酉’仿冒‘張弓’圖形,但從字上不能認定。如果認定其為仿冒產品,那就可以查處其產品。”董敬宗說,從商標法的角度來說,現在已經無法提出異議了,只能讓法院來裁定。
2013年12月底,河南張弓酒業有限公司以商標侵權、不正當競爭為由將“張引酉”的銷售商起訴到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已經受理。張弓的代理律師、河南六方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紅道認為,無論是圖形上和字體上,只要有一項構成侵權的,都可以認定為侵權,其產品就不能在市場流通。工商局可以沒收其產品、銷毀其標志。“下一步,張弓酒業準備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申請,要求撤銷‘張引酉’的商標。”(陳海峰 劉夢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