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酒協【2015】22號
關于繼續開展“國家級放心酒示范店”
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酒類行業協(商)會 及相關酒類流通會員單位:
為貫徹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倡導誠信經營,樹立典型,引導行業自律,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建立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中國酒類流通協會決定繼續開展“國家級放心酒示范店”創建工作。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河南省酒業協會會員單位。
2、曾獲得河南省酒類誠信經營示范企業(店)、河南省酒類誠信經營放心企業(店)認定。
3、曾榮獲中國酒類流通協會“全國酒類優秀營銷商”企業。
4、照章納稅,證照齊全,無不良記錄。
二、程序
1、請申報企業按照《中國酒類流通協會國家級放心酒示范店創建管理辦法》的要求,填報“中國酒類流通協會國家級放心酒示范店”申報表(相關申報材料)及承諾書一式三份(附電子版),經省轄市協(商)會初審蓋章后于9月25日之前報省酒業協會酒類流通行業管理部。
2、省酒業協會收到申報材料后將進行材料審核和現場考評,符合要求后報中國酒類流通協會審核,整個工作12月中旬完成。
三、要求
國家級放心酒示范店創建工作將本著“認真求實、公平公正、堅持標準、嚴格要求”的原則進行。為此提出以下要求:
1、企業須如實填報,不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即取消申報推薦資格。
2、請各省轄市、直管縣(市)協(商)會按照標準要求,認真推薦,簽署意見并蓋章,寧缺勿濫。
四、聯系方式
地 址:鄭州市豐產路88號院 河南省酒業協會
聯系電話:0371—65733698
18903865982(皇甫尚旻) 13027602566(何偉)
信 箱:120075600@qq.com
附 件:中國酒類流通協會[2015]05號文
河南省酒業協會(代章)
河南省酒業協會(代章)
2015年8月11日
主題詞:流通行業管理 創建 國家級放心酒示范店 通知
抄 報 : 中國酒類流通協會 河南省商務廳
河南省酒業協會辦公室 2015年8月12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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